深圳晚报记者 唐文隽 实习生 张芷旖
近日,南山某小区的一则“缉狗悬赏令”引起不少市民的关注,其悬赏令以奖励上千元的方式鼓励大家抓邻居的狗。为此,记者跟进调查,原来该悬赏令发布者李先生女儿被邻居的大狗抓伤,在与狗主人沟通无效、城管协调也受挫后,他一气之下想到了自己悬赏捕狗的方式。
电梯口一只大狗扑向小女孩
事情发生在7月24日下午4时,此时李先生11岁女儿正在等电梯。电梯门缓缓打开后,一位阿姨牵着两条大狗走了出来,然而,其中一条大狗突然扑向小女孩,她躲避不及,肘部被狗抓了一道痕迹。对此,大狗的主人陈女士不仅没有表示歉意,还对她说:“谁让你逗我家狗?”随后便牵着狗离开了。
回到家后,女儿并没有将刚才发生的惊魂一幕告诉家人,直到伤口开始渗血,她才说出了在电梯口的遭遇。父亲李先生迅速来到狗主人陈女士的住处询问情况,对方最开始并不承认自己的狗伤了人。直到李先生说要一起查看小区监控,陈女士才承认自己的狗的确伤了小孩。
从当时的监控视频中看到,电梯门打开后,等在门口的几个小孩迅速向两边躲闪,陈女士一左一右牵着两条大型狗出了电梯,左手边的那只牧羊犬突然向一边跳跃了一下,陈女士立刻往回拉住狗绳,人和狗在原地定住大约3秒后继续向前走动。随后小女孩进入电梯,举起手臂察看肘部的抓痕,表情未见异样。
父亲一气之下发布“缉狗悬赏令”
随后,李先生报了警。接到报警后,南山区城市管理局南头街道执法队(下简称“执法队”)工作人员上门拜访了陈女士,发现陈女士家两只狗中只有一只有“狗证”,而伤人的那只牧羊犬没有。执法队工作人员督促陈女士尽快办理“狗证”,否则将罚款2000元并没收无证犬只。
可是之后几天,执法队3次上门造访陈女士,均无人应门,李先生却表示白天常常见到陈女士在小区遛狗。孩子刚被抓伤时,陈女士曾答应20天内不让狗出门,现在孩子伤还没好,伤人的狗又出现在小区,李先生感到更加气愤。自己协商无果、城管协调也受挫,李先生决定自己动手,发布“缉狗悬赏令”,并公布了自己的联系电话。
悬赏令很快传到很多微信群中,李先生的手机多次受到爱狗人士的骚扰。(陈女士、李先生均为化名)
律师:事后悬赏捕杀狗,需承担民事责任
对于李先生曾提出的悬赏捕杀的做法,记者咨询了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律师苏述超,他表示,如果为了预防狗再次咬人,自己去或悬赏捕杀对方的狗,属于事后防卫或者事先防卫,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另外,这种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的,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建议报告政府主管部门,交由政府主管部门处理。
南头街道执法队:
养狗者不整改
将会罚款没收犬只
虽然目前两条狗都被暂时送出了陈女士家,短时间不会再出现在小区,可是楼上楼下的邻居关系却变得紧张。陈女士的态度在物业人员、城管人员的积极沟通下改善了一些,表示愿意承担所有医疗费用,但是狗养久了很有感情,需要一段时间后家人聚齐再做决定。李先生则表示,坚持不接受任何赔偿,只要求陈女士送走肇事狗,毕竟一个人牵着两条大狗出门会对别人造成威胁。
对此,南头街道执法队副中队长朱队长表示,养狗必须按照《深圳市养犬管理规定》,及时办理“狗证”,出门必须要有系绳、戴嘴罩等措施,且两只以上需要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由于这两只狗都不属于禁养烈性犬范围,执法队不会直接没收,会有一个整改的过程,如果不进行整改就会罚款和没收犬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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