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餐店老板和员工在维修电动车时,发生线路短路引起火花,引燃空气中的甲醇气体,引爆餐厅的环保油桶,之后引发餐厅厨房着火,导致二楼睡觉的被害人欧某、梁某死亡。8月9日下午,梁某勇、黄某锋涉嫌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受审。当日,11名区人大代表到法院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4月起,被告人梁某勇在南山某小区租赁店铺并经营快餐店。该快餐店自营业之日起,一直使用一种叫“环保油”的燃料,燃料储存在餐厅一楼的阁楼夹层楼梯口处。2016年11月26日22时许,梁某勇想对其餐厅的环保油桶进行改造,便用砂轮锯对油桶进行切割,切割一小会之后发现油桶内的气体挥发,遂停止,之后并未对泄漏的气体及油桶做处置。当日22时30分起,其与该餐厅工作人员被告人黄某锋使用电焊机、打磨机,开始在餐厅一楼厨房门口维修电动车。

  次日0时许,梁某勇和黄某锋一起对店内一部电动车的速度控制器进行维修时,发生线路短路引起火花,引燃空气中的甲醇气体,引爆餐厅的环保油桶,之后引发餐厅厨房着火。火势通过一楼厨房与二楼房间中的缝隙迅速蔓延,导致二楼部分房间迅速着火。当时在二楼睡觉的被害人欧某、梁某因离火源最近,未能及时逃生。该起事故造成欧某和梁某死亡,梁某勇和黄某锋重伤。经对欧某、梁某的死亡原因进行尸体检验,检验结果为:欧某、梁某均为急性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符合火灾中身亡特征。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犯罪事实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和激烈的法庭辩论。整个庭审历时一个小时,两被告人及其代理律师分别作罪轻和无罪辩护,该案件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人大代表们对庭审活动进行了评议,并就审判长的程序意识、法律素养和庭审驾驭能力给予了高度评价,纷纷表示此次庭审严格按照程序依法进行审理,法庭充分保障了各方的诉讼权利,程序合法、庭审规范。

  据悉,本次人大代表观摩庭审是该院推进司法公开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该院“司法能力提升年”系列活动之一,通过人大代表观摩庭审,不仅提升了法院案件审理的公开度和透明度,而且促使法官规范庭审礼仪、庭审程序,提升法官庭审驾驭能力。(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刘斌)

责任编辑: GDN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