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贺蓓 今年高考省内两知名高校中大、华工部分专业将试点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新政一出,颇受广大考生家长关注。 两校将于近期公布招生章程并接受考生报名。记者获悉,新增中山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计划从我省的统招来源计划中安排,且不能超过学校在我 省来源计划的20%。

  经教育部批准,2016年中大和华工新增为开展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试点高校。即按照 6:3:1的比例参考学生高考成绩、高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即学生高考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高校综合素质 测试成绩占30%,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0%,最终构成考生的综合成绩,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对于考生和家长都很关 注的招生规模,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基于高考基础上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明确,严格控制试点范围和招生规模。按照国家有关 要求,经教育部批准的高校方可在我省进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改革试点。教育部已单独批复的试点高校要严格执行已批准的招生计划。

  《通知》特别指出,新增中山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计划从我省的统招来源计划中安排,且不能超过学校在我省来源计划的20%。不过,目前中大和华工的招生简章仍在制定中,具体招生规模暂不可知。招生简章将于近期出台。

  录取时间

  提前二批录取后和一本投档前

  距 离高考仅剩半月时间,《通知》指出,试点高校最迟应于6月下旬以前完成报名组织工作(具体时间由高校确定),由考生向高校提出申请。在对考生资格审核阶 段,试点高校要重点研判考生高中综合素质档案内容,为综合录取提供依据。对在综合素质档案中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取消报考资格。

  试 点高校完成考生报名和综合素质档案初审后,实行以笔试、面试,或笔试、面试相结合等考核方式的综合素质测试。其中,综合素质测试应安排在高考后(教育部批 准的除外)进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试点院校在提前第二批院校录取结束之后、第一批本科院校投档之前完成投档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