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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非法屠宰获刑7个月 私宰肉场地出租者被警方通缉

2016年03月30日 10:38 南方日报  评论(人参与

  南方日报讯(记者/朱伟良)临近清明节,生猪交易活跃,广州市加大打击私屠滥宰力度。29日下午,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非法屠宰案。犯罪嫌疑人曾某、黄某、刘某因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曾某同时被判处罚金3000元,黄某、刘某被判处罚金2000元。市公安、农业、食药监部门和白云区、天河区私屠滥宰高发镇、街、村(社区居委)相关负责人等共100多人参与旁听。

  该案由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白云区公安分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市农业局畜禽屠宰管理执法支队等部门于2015年9月23日联合查处,当事人曾某、黄某、刘某在白云区人和镇同贵路附近从事非法屠宰生猪活动被当场抓获,涉案71000多元。

  自2015年12月12日起,广州市农业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打击私屠滥宰“百日行动”,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170人次,检查、复查私宰窝点284个次,立案58宗,扣押待宰生猪273头、已宰肉品27.5吨,联合属地镇街拆除私宰窝棚55间,移交涉刑案件3宗,刑拘7人。其中,2015年12月22日,在市畜禽屠宰管理执法支队查处的一宗私屠滥宰违法案件中,私宰窝点场地出租者在明知违法的情况下,依然将场地出租给犯罪嫌疑人进行非法屠宰生猪活动。目前,该场地出租者已被警方通缉,这是广州首次对非法屠宰点场地出租者进行追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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