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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用他人身份证乘机被罚500元

2016年02月19日 07:31 新京报  评论(人参与

  男子冒用他人身份证乘机被罚500元

  警方提醒,丢失或忘带身份证可凭驾照等证件到机场警务工作站办理登机身份证明

  讯 (记者李禹潼)记者从首都机场警方获悉,因冒用他人身份证乘机,一男子被处行政处罚500元。

  昨日下午6时许,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安检现场,安检员查获一名男性旅客疑似冒用他人身份证,首都机场民警到场将该旅客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

  经调查,旅客么某着急回南昌上班,但身份证丢失,便使用老乡陈某的身份证购买机票。么某怀着侥幸心理通过安检时被当场查获,么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很后悔。

  公安机关在核实其身份,排除其他违法犯罪嫌疑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规定,对其处以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

  - 提醒

  警方提示旅客,乘坐飞机时应使用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机场有公安部门专门办登机证明的警务工作站,丢失或忘带身份证的话,旅客带上驾照或者户口本经核对无误后就能办登机身份证明。使用伪造的居民身份证、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规定,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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