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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检察院:粤毒品种类扩增 集团化犯罪趋势明显

2017年06月24日 08:24 新华社  评论(人参与

  新华社广州6月23日电(记者詹奕嘉)广东省人民检察院23日通报称,今年前5月,广东检察机关共起诉毒品犯罪案件7416件8979人,起诉人数占总数的16.31%,新型毒品种类扩增和集团化犯罪正成为广东毒品犯罪新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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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广东缴获毒品以甲基苯丙胺等纯化学合成的毒品类型为主。这些新型毒品制造受制毒原材料种植影响较小,加之毒品化学合成技术掌握范围扩大,珠三角及其周边城市已出现众多毒品制造窝点。

  “除了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可卡因、氯胺酮、咖啡因等毒品之外,涉罪毒品种类在不断增多,如恰特草、四氢大麻酚、巴比妥等毒品越来越常见。”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一处处长刘顺龙说,很多毒品类型连一些专业人士也难以分辨,尤其是某些特殊的兴奋剂毒品隐藏在看似无害的名称包装下,掩人耳目、诱发违法犯罪。

  记者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获悉,与以往零碎的毒品犯罪相比,家族制造、运输、贩卖、走私毒品的“一条龙”犯罪链条有愈演愈烈之势,特别是从粤东地区流出的毒品通过广汕、广惠等交通要道运往广州、深圳等地,再通过“散货”方式扩散至全国各地,甚至销往海外。

  “由于毒品犯罪涉及制造、运输、买卖等行为,依靠单独个体作案难以完成,因此毒品犯罪往往具有组织化与系统化特征,近年来广东涉毒案件团伙化、集团化趋势较为明显。”刘顺龙举例说,今年4月,广州检察机关办理的杨文豪等13人重特大制造毒品案就属于国际犯罪集团作案,犯罪地涉及福建、江西、广东等3省7市及东南亚多国,涉案毒品数量约4吨。

  面对严峻毒情形势,广东检察机关通过履行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职能来打击毒品犯罪,并不断加强对吸毒人员的管理。刘顺龙说:“我们在工作中注重加强派出所、社区、吸毒人员家庭之间的互相配合,提高对吸毒人员的关心和管理,减少吸毒者因寻找毒品资金来源而参与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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