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广东|城事|汽车|财经|鲜城|旅游|城市|美食|快投诉|网站地图|手机版
中山

新浪广东>中山>正文

中山女子为争股权分配款 不惜叔侄对簿公堂

2017年06月30日 11:09 大洋网-广州日报  评论(人参与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张翔宇 通讯员刘粤湘)父母双亡的小慧(女,化名)自2002年起与伯父及奶奶一起生活。同住期间,伯父曾代领过小慧的股权分配款。2016年4月,长大后的小慧离家独自居住,不久,为了拿回属于自己的股权分配款不惜与伯父对簿公堂。近日,市中院通报了该案的终审判决。

  今年25岁的小慧与邓某是叔侄关系。小慧3岁丧母,在她10岁那年,父亲也离她而去。父亲去世后,小慧跟随伯父邓某及奶奶共同生活在祖屋,直至2016年3月,小慧长大后离家独自在外居住。2016年4月19日,小慧将伯父邓某告上法庭,要求其归还股权分配款及利息。

  经查,2008年1月起至2013年2月期间,邓某代小慧领取中山市南区某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长某队分配款共36220元。2013年3月起,小慧的股权分配款则由她本人领取。小慧声称2008年起,自己曾多次要求邓某返还股权分配款36220元,但都遭到对方的拒绝。

  邓某认为,小慧出生至十八周岁止都是由其夫妇抚养,分配款应与支出的代抚养费用相抵消。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系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小慧自2010年起已年满十八周岁,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但直至2016年4月19日才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主张已超过了法定诉讼时效。据此,一审法院驳回了小慧的诉讼请求。

  宣判后,小慧不服,向市中院提出上诉。市中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维持原判。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通行证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17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