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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残疾人将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

2017年02月28日 11:56 大洋网-广州日报  评论(人参与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李直建)从本月下旬起,在东莞的残疾人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记者昨日从市政府官网获悉,《东莞市扶助残疾人办法(修订)》从本月下旬开始实施,除了新增多项社会保障之外,所有残疾人还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

低保家庭残疾人享补贴

  在延续了对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残疾津贴200元等措施的基础上,修订后的办法针对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和需求,增加了一些社会保障。如对低保家庭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困难生活补贴200元;每两年为残疾人提供一次标准为400元/人的免费体检。

  新增的扶助措施还包括对在公办残疾人教育康复服务机构接受教育康复服务的0至15周岁残疾儿童少年,免收教育康复服务费;对在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接受抢救性康复服务的0至6周岁残疾儿童,采取政府补助的方式,按照脑瘫儿童每人每年3万元。对符合条件的0至15周岁听力残疾儿童少年适配基本型人工耳蜗的,给予一次性适配费用全额补助,补助标准不超过15万元。对适配人工耳蜗6年以上的残疾儿童少年,更换语言处理器的给予一次性补贴3万元。

  修订后的办法还规定,东莞本市户籍残疾人以及非本市户籍残疾人分别凭残疾人乘客卡、《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扩大了免费乘坐的主体范围。此前,东莞市残疾人扶助办法规定盲人和重度(一级)肢体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其他残疾人凭公交爱心卡或《残疾人证》可以享受免费或减半缴费优惠。

补助残疾人子女接受教育

  根据该办法,低保、低收入家庭残疾儿童少年在公办康复教育机构接受学前康复教育的话,免收保教费。在学前康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期间,每人每月可获得350元的生活费补助。

  残疾人及低保、低收入家庭残疾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中专(高中)教育、大专教育、两年制的专升本教育、本科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以及博士研究生教育,可分别一次性获得补助2000元、4000元、3000元、6000元、10000元、15000元。

  残疾人通过自学考试或成人高等教育,获得中专学历、大专学历、本科学历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500元、2500元、3500元。

  新修订的办法实施后,东莞对自主创业的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参加社会保险给予全额补贴,所需经费由市、镇街(园区)财政分担。对通过省级以上残联认定的残疾人集中就业(培训)机构(基地,不含福利企业)给予场地、设备和无障碍改造补助,国家级每年15万元,省级每年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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