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将于3月开展网络零售专项检查 禁止虚构原价
“仅限今日”“明天涨价”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李直建)如今,网购已成为人们重要的消费方式,但是网络零售的一些违规行为却让消费者防不胜防。昨日,市发改局官网发布了进一步规范东莞市网络零售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以下简称“告诫书”),称将从3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网络零售专项检查,届时那些使用“仅限今日”“明天涨价”等不实语言欺骗诱导顾客的网络零售企业将被查处。
网店促销禁止虚构原价
市发改局公布的告诫书显示,在网络上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与实体店一样,自觉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同时,禁止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
比如虚构原价,标示的原价属于虚假、捏造,不是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最低交易价格,或者从未有过交易记录。在对未销售过的商品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得使用“原价”“原售价”“成交价”等类似字眼;禁止使用“仅限今日”“今日特惠”“明天涨价”等不实语言或者其他带有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标价,诱导顾客购买;重点防止声称“特价”“清仓价”“全网最低价”“市场最低价”“出厂价”“零利润”等,价格标示不真实、不准确,没有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价格违法行为。
此外,采用与其他经营者或其他销售业态进行价格比较的方式开展促销活动时,未准确标明被比较价格含义,或被比较价格无来源依据;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模糊标示价格附加条件;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时,没有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等也属于价格违法行为。
3月1日起开展专项检查
市发改局在告诫书中表示,各网络零售企业必须加强价格自律,树立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意识,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和纠错机制,加强对价格促销方案的事前审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各电商协会要加强与行业企业的沟通联系,密切关注行业价格行为动态,指导和督促行业企业做好价格自律。
另外,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也要加强标价规则和促销规则的合法审核,加强对平台零售商价格行为的管理,敦促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
从3月1日起,市发改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网络零售专项检查。对3月1日之后仍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网络零售经营企业,将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情节严重的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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