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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民需注意:非柜面转账12月1日起要预约

2016年12月01日 08:33 南方日报  评论(人参与

  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昕)12月1日起,惠州市民通过网银、手机银行或支付宝等第三方平台渠道进行账户资金转账,要与银行或支付机构事先约定转账的限额和笔数了。

  早在今年10月,央行发布《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针对非柜面渠道(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支付机构网站等)转账,将采取3项措施阻断异常交易,并从今年12月1日起执行。

  按照规定,银行在为存款人开通非柜面转账业务时,应当与存款人签订协议,约定非柜面渠道向非同名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转账的日累计限额、笔数和年累计限额等,超出限额和笔数的,应当到银行柜面办理。

  换句话说,明日起,惠州市民在银行要求开通非柜面渠道转账业务,银行工作人员会让市民签署一份协议,约定今后在这些渠道转账时的日累计限额、笔数和年累计限额等。

  此外,为加强安全验证,除向本人同行银行账户转账外,银行为个人办理非柜面转账业务,单日累计金额超过5万元的,必须采用数字证书(U盾)或电子签名等安全可靠的支付指令验证方式。

  除了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非柜面转账的新规,对于支付宝、微信等非银第三方支付转账也有相关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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