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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奖励举报违法采砂行为 有效举报最高奖金达2000元

2017年01月05日 09:01 南方日报  评论(人参与

  举报违法采砂行为有奖励啦!1月4日,惠州市市长麦教猛主持召开十一届16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惠州市举报违法采砂行为奖励暂行办法》等事项。

  根据该办法,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书信、传真、电子邮件以及直接到水行政主管部门反映等形式对违法采砂行为进行举报。举报人提供被举报单位或个人盗采河砂具体时间、位置及使用作业工具的名称、编号等线索,同时协助水行政主管部门成功调查取证的举报,为有效举报,给予奖励奖金。奖金根据事实查证结果分为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四个等级,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保密方式通知举报人领取。

  对举报违法采砂行为进行奖励,是鼓励发动群众举报违法采砂行为的有效举措,能有效提高水政执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切实维护河道正常管理秩序。会议强调,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举报违法采砂行为奖励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鼓励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违法采砂行为,形成打击违法采砂的工作合力。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创新举报方式,加强监督管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该办法执行到位,有力打击违法采砂行为。

  会议审议还通过《惠州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坚持科学民主立法,组织论证和调研,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提高立法质量,确保立法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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