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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消委会:去年九成消费投诉成功调解

2016年03月14日 08:02 南方日报  评论(人参与

  南方日报讯 (记者/王彪)日前,市工商局、市消委会和市文明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通报2015年全市消费维权情况以及2016年消费维权工作计划。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15年市消委会共接待来电来访咨询8992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818起,成功调解740宗,调解成功率为91.94%。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是“新消费,我做主”。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3·15”消费者维权日当天市工商局、市文明局,将在市区下埔滨江公园南广场联合主办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届时,多个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将到现场摆摊设点,为消费者答疑解难、受理咨询投诉。另外,惠州已在商场、超市等消费场所建设了200多家基层“消费维权工作站”,以实现消费维权不出店门,及时受理,及时调节。

  市工商局副调研员、市消委会会长雷衍英在发布会上表示,市消委会2015年共接待来电来访咨询8992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818起,成功调解740宗,调解成功率为91.9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7.6382万元。从去年惠州消费投诉情况来看,“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投诉居榜首,市消委会共受理此类投诉361件,占总量的44.13%,主要集中在通讯、视听、厨房电器类以及空调商品。商品质量差、诱导消费者、售后服务缺位等成为投诉主要理由。

  为了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市消委会主要在“走出去”与“引进来”两个方面下功夫。雷衍英介绍,市消委会在2015年与深圳市国美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构建了消费投诉处理对接机制,就消费投诉联动工作达成协议;此外,市消委会还与广东标远律师事务所达成合作,为市民提供消费维权方面的免费法律咨询服务。该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曾石文向记者表示,如果走诉讼渠道,消费者往往因为维权成本高、时间周期长等原因放弃维权,但在律师提供法律建议后,消费者据此联系商家维权,有法律武器做后盾,协商效果往往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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