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广东|城事|汽车|财经|鲜城|旅游|城市|美食|快投诉|网站地图|手机版
惠州

新浪广东>惠州>正文

惠州惠城区举报无证生产经营最高可获奖3万元

2016年08月25日 08:15 南方都市报  评论(人参与

  南都讯 记者李立君 如果在惠城区发现有无证、证照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建设活动等,你可以向惠城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举报,举报最高可获得奖励3万元。

  南都记者从惠城区政府办获悉,经过向全社会征求意见,日前,《惠城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通过了区政府同意,即日起正式实施。

  惠城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向南都记者介绍,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对举报安全生产一般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奖励500元至1000元。对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奖励1000元至5000元。对举报瞒报、谎报一般事故的,奖励30 0 0元至50 0 0元;举报瞒报、谎报较大事故的,奖励5000元至1万元;举报瞒报、谎报重大事故的,奖励1万元至2万元;举报瞒报、谎报特别重大事故的,奖励3万元。

发现这些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请举报

  无证、证照不全或者证照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规定的。

  未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而上岗作业的;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

  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或者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统一协调、管理的。

  未按规定对危险物品进行管理或者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者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或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发生伤亡事故后逃匿的。

  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通行证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1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