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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网上冒充他人假扮公司出纳 诈骗36万获刑

2015年09月16日 11:40 南方都市报  评论(人参与

  南都讯 记者申鹏 通讯员 张艳玲 男子黄某冒充他人QQ好友,将头像及昵称改为公司出纳,恩平女子莫某被要求转账36万后才察觉受骗。近日,恩平市人民法院对这宗诈骗案进行了宣判,黄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4000元。

  2014年3月,黄某利用木马病毒盗取莫某的QQ号码和密码,在莫某与其所在公司出纳刘某的QQ聊天记录中发现二人有生意往来和银行转账交易习惯,便将自己购买来的用于诈骗的QQ号码加入到莫某QQ好友中,将昵称及头像改为“刘某”实施诈骗。

  同月28日,黄某冒充刘某用QQ与莫某联系,通过发送银行账户要求莫某转账的方式,分三次合共骗取莫某人民币36万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冻结了相关银行账户,并将13.9万余元发还给莫某,其余款项黄某用于赌博及日常生活花光。在法院审理期间,黄某家属代其向莫某退赔人民币22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黄某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自愿认罪,在审理期间主动全额退赔,并取得莫某谅解,可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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