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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江海供养孤儿 财政专项补助生活费

2015年11月04日 08:02 南方都市报  评论(人参与

  高新(江海)建立由市福利院集中供养为主,家庭寄养、收养、亲属抚养等分散养育方式共同发展的孤儿保障制度。

  南都讯 记者张奇锋 通讯员洪京华 高新区(江海区)是江门市2015年适度普惠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地区。近日,该区印发《江门高新区(江海区)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从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该区将组织实施一系列措施,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保障制度化、组织网络化、服务专业化、惠及全体儿童的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

  《方案》规定的保障对象包括孤儿、困境儿童和困境家庭儿童。

  对于孤儿,该区将建立由市福利院集中供养为主,家庭寄养、收养、亲属抚养等分散养育方式共同发展的孤儿保障制度,集中供养孤儿的生活费由区财政进行专项补助。

  值得一提的是,该区将依托区、街、村(居)三级现有民政工作人员组建儿童福利服务体系。由区社会事务局统筹全区儿童福利工作,下设13个儿童福利服务工作站(3个街道儿童福利服务工作站和10个村(居)儿童福利示范服务工作站),形成自上而下、信息共享的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同时,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设立14名儿童福利督导员,其中区级1名,主要负责全区儿童福利指导工作及下设儿童福利服务站的督导管理工作。

  在完善教育保障制度方面,将实行扶贫助学制度,确保健康适龄孤儿和困境儿童接受普通教育,轻度残疾适龄孤儿和困境儿童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适龄孤儿和困境儿童集中接受特殊教育。对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孤儿及低保家庭学生免收书杂费,并补助生活费,确保孤儿和低保学生不因家庭贫困等原因而失学。

  同时,探索建立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制度,为确实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但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包括认知课程、适应性课程等教育训练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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