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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开出110万环保罚单 重点防治潭江流域污染

2015年12月11日 08:12 南方都市报  评论(人参与

  南都讯 记者刘学 通讯员志强 今年1月1日,被誉为史上最严的新《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近一年来情况如何?12月8日上午,台山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组成人员对台山市实施新《环境保护法》执法情况进行视察检查。据了解,自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台山市环保局共立案查处行政处罚案件30宗,处罚金额110多万元。

  人大视察组一行先后来到台城下豆坑垃圾处理场、台城污水处理厂、台城日新小学大气监测点、广东迪生力汽配有限公司环保排污处置点等地,并听取了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关于台山市实施新《环境保护法》执法工作的情况汇报。

  据台山市环保局汇报,台山严格执行新《环保法》的有关规定,持续推进污染总量减排,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加大环境执法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自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市环保局共立案查处行政处罚案件30宗,处罚金额110多万元,其中,限制生产4宗,组织行政处罚听证会3次。重点抓好对潭江流域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环保专项行动,重金属企业整治。大气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专项环保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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