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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将落实乡村医生补偿政策 一村获万元补贴

2015年12月14日 08:22 信息时报  评论(人参与
江门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信息时报记者 张芳玲 摄江门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信息时报记者 张芳玲 摄

  记者从江门卫计局获悉,近日,江门市政府印发了《江门市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江门将通过10年左右,力争使乡村医生总体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比例达70%以上。

  按照规定,江门将建立健全乡村医生补偿政策。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江门继续实施“一村一站一万元”和村卫生站医生额外补贴政策。此外,还将落实村卫生站多渠道补偿政策。将村卫生站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已开展签约服务的村卫生站,对签约服务对象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未开展乡村医生和农村居民签约服务的村卫生站执行一般诊疗费政策。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站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在2015年,各市(区)要将农村地区新增的人均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全部用于乡村医生;未来新增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应继续重点向乡村医生倾斜,用于加强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江门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进度

  今年底,完成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完善村卫生站设置规划布局和建设计划,出台乡村医生教育培训实施方案。

  2017年起,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全面开展乡村医生和农村居民签约服务,并落实对乡村医生的各项补偿(补贴)政策。

  2020年底前,完成村卫生站业务用房公建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村卫生站管理体制改革,落实村卫生站人员配备,实现村卫生站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全覆盖。

  2025年底前,乡村医生队伍全面实现(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化,建立较为完善的人事管理、业务管理、进修培训、考核激励、待遇保障和人员退出机制,基本实现紧密型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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