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发布《深圳市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稿称,未来五年深圳力争改造完成 100 个旧 工业项目和 100 个城中村或旧住宅区、旧商业区综合整治项目;规划期内通过拆除重建更新预计供给建筑总面积约 4600 万平方米,实现新增约 26 万套商品房的供给目标。
更新用地规模 30 平方公里
根据意见稿,深圳将积极鼓励开展各类旧区综合整治,推进以城中村、旧工业区为主要对象的拆除重建,逐步实现城市功能优化、产业结构升级。规划期内,争取完成 各类更新用地规模 30 平方公里。其中,以城中村和旧工业区为主的拆除重建类更新规模为 12.5 平方公里;非拆除重建类(综合整治、功能改变)更新规模为 17.5 平方公里。规划期内完成城市更新固定资产约 3500 亿元。
此外,深圳还将积极鼓励以综合整治为主,融合功能改变、加建扩建、局部拆建等方式的城市更新,规划期内力争改造完成 100 个旧工业区项目和 100 个城中村或旧住宅区、旧商业区综合整治项目,有序推进环境质量提升。
加大公共服务配套供给
据悉,“十三五”期间,深圳将优先推动公共设施配套缺乏地区的城市更新,重点在公共设施严重缺乏地区,划定更新统筹片区或重点更新单元,采用空间腾挪、功能整合等方式,贡献规模较大的集中连片用地,保障大型公共基础设施落地。
另外,优先开展设计教育、医疗、文体等重大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的更新计划立项、规划审批与项目实施。公共配套设施更新目标具体包括中小学不少于 100 所,综合 医院不少于 8 家,幼儿园不少于 215 所,公交场站不少于 133 个,非独立占地的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低于 87 万平方米。
城中村更新 多种方式并举
对于大众普遍关心的城中村的更新方式,意见稿中也有相关解释。意见稿称,原特区内建筑质量较好、建设年代较新的城中村原则上以综合整治为主;原特区外龙华中 心、龙岗中心、空港中心(副中心)、观澜中心、布吉中心、平湖中心(组团中心)以及已建、在建轨道站点 500 米范围内的城中村,适度考虑拆除重建;位于原 特区外一般区位且建筑老化、隐患严重的城中村,鼓励拆除重建;经市、区主管部门认定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城中村,原则上则以综合整治为主。
新增约 26 万套商品住房
在加强房地产市场供应,缓解住房短缺压力方面,“十三五”期间,深圳以城中村拆除重建为主,“工改居”及旧住宅区改造为辅,加快住宅供应速度,提高更新供应 住房规模和比重,争取更新住房供给全市住房供给七成以上,规划期内实现新增约 26 万套商品住房的供给目标。而在提供保障性住房和创新型产业用房方面,规划 期内力争通过更新配建保性住房约 650 万平方米,配建创新型产业用房总规模约 100 万平方米。;以中心区、轨道站点周边、重点产业片区等为重点,提供 13 万套保障性住房。
深圳晚报记者 程安逸 见习编辑 徐雅乔 王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