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调查:广东近半村民满意本村社会治安)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近期进行“广东农村基本状况村民评价”系列民调显示,47%的受访村民对“本村社会治安”表示“满意”和“比较满意”。但对于生态环境,村民不满仍较高。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介绍,本调查抽样范围覆盖全省县或县级市、乡镇及其所属60%的乡村,电话随机访问了1500位村民。本报告描述受访村民对民生安全状况的评价,包括社会治安、生态环境、消费安全及社会保障共四项具体评价事项。对于“本村社会治安”,表示“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受访村民比例,自2011年以来持续上升13个百分点,至47%;表示“不满意”与“不太满意”的比例降至两成以下,为19%。

  从不同地区来看,粤西村民评价改善显著,满意度升至四成以上,为42%,不满意度大幅下降12个百分点,至24%,明显低于满意度;而2015年不满意度较高,与满意度均在35%左右。

  珠三角、粤东及粤北村民的满意度相差不大,均在45%~50%之间;较之2015年,珠三角村民的满意度上升8个百分点,粤东村民的不满意度则下降11个百分点。

  对于“本村生态环境”,受访村民的满意度比2015年上升5个百分点,升至四成以上,为44%;不满意度虽有下降,仍为30%,高于民生安全的其他事项。

  分析发现,粤西村民评价改善较大,不满意度从2015年的32%降至23%,满意度则升至近五成,为48%,基本赶上评价最好的粤北村民。不同的是,粤东村民不满意度较高,为38%,与满意度持平;珠三角村民的满意度为39%,不满意度亦有30%。(记者刘怀宇 通讯员吴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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