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经商的女子陈丽(化名)自称男友隐瞒结婚事实,令其被“小三”。不仅如此,男友还跟自己闺蜜生了私生子,让其代养。上门讨说法时,陈丽被男友的儿子驱赶受伤,遂起诉男友及其儿子侵犯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日前,法院对这起感情纠纷作出终审判决,男友的儿子被判决赔偿医疗费等5000多元。男女关系纠纷不属于案件处理范畴,法院不予审查认定。

  自称被骗当了7年小三

  陈丽起诉称,她于1998年来广州经商,2002年12月15日与老刘相识。老刘对她隐瞒已婚事实,二人迅速发展为恋爱关系并同居,陈丽分别于2003年9月、2005年10月两次为老刘做流产手术。陈丽年龄渐长,向老刘提出结婚,但老刘只是敷衍了事。

  陈丽称,2008年前后,她发现老刘与自己闺蜜厮混在一起。二人还生下私生子,并瞒着她,让她帮忙代养。陈丽在2014年才发现此事,为抚养这个私生子付出了七年的艰辛。事情败露后,老刘便开始冷落她,并在当年7月向她提出分手。

  陈丽说,老刘欺骗她,始乱终弃,造成她严重人格伤害和巨大精神痛苦,请求法院判决老刘赔偿她精神损伤和工作损失。

  被男友儿子打伤,诉上法庭

  陈丽还将老刘的儿子刘某告上法庭,她说,因为自己付出了7年青春不愿分手,多次找老刘理论,甚至跟踪、堵截,均未果。期间,老刘多次派其女儿、儿子刘某及手下教训她。其中,2016年2月6日约11时,她到老刘位于广州市荔湾区康王北路的小区,希望老刘能给个说法,亦希望能挽回二人的感情,没想到在小区大堂遭遇老刘的儿子刘某堵截不让她见老刘。

  陈丽称,刘某还将她拖出大堂,开始殴打她,致其左腕肿痛,拇指活动受限,她只好报警处理。受伤以来,她生活不能自理,疼痛难忍,对于因此事件造成的损失,多次向老刘追讨无果,请求法院判决刘某和老刘赔偿其经济损失4.4万余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男女关系不属本案处理范畴

  老刘和儿子刘某辩称,陈丽用跟踪、蹲守、追逐、推扯,谩骂,以及强闹民宅等手段寻衅滋扰。陈丽与老刘之间是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在2014年11月12日前发生过纠纷,派出所已经出面调解达成协议,陈丽承诺收到补偿款后不再寻衅滋扰,但此后她还是不断骚扰老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