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罗文君) 热恋期间数次借款炒股,一朝分手不认账。近日,天河区法院对一宗民事案件作出裁判,根据微信聊天记录认定转账为借款,判决女方需向男方偿还所借的42.2万元及利息。

  转款42万分手不认账

  据了解,2014年,37岁的男子阿荣与29岁的小秦相恋。同年12月,小秦称与他人合伙投资开设餐馆,阿荣之后向其转款10万元。2015年5月至7月期间,小秦说要炒股,阿荣于是分几次又转款共计22.2万元。2016年1月,小秦又称股市被套需补仓,阿荣又转去10万元。其后,两人分手。阿荣多次向小秦催讨款项,但小秦不同意返还。后阿荣一纸诉状将小秦告上法庭,要求小秦归还借款42.2万元及相关利息。

  无借款合同他拿出聊天记录

  法院开庭时,对42.2万元是否为借款,阿荣和小秦各执一词。小秦确认其收到了阿荣给付的42.2万元,但该款项事实上是用于两人在恋爱期间的共同消费支出,另还有一部分是阿荣对小秦的赠与,是阿荣基于恋爱关系自愿给付的。

  阿荣则坚称42.2万元均属借款,并提供两人的微信聊天记录进行证明。小秦在聊天中说:“我现在没钱还你,回去也只能先给你打欠条,还有什么都一次说了吧”“已经还了6666其他的会尽快还你”“都给你,反正是你的钱”。

  对于42.2万元到底为借款还是赠与,法院审理认为,小秦在微信中也使用了“没钱还你”“是你的钱”等词汇,表明双方为借贷关系。其次,阿荣在向小秦交付款项时并没有明确赠与的意思表示,且小秦也未提供证据证明阿荣有赠与的意思表示。法院最后判决,小秦向阿荣返还本金42.2万元及利息。

  审理本案的天河区法院金融庭法官赵心晶建议,爱情需要理性,如果恋人之间不是有赠与财产的打算,涉及经济往来的,一定不能怕“落不下面子”,要说清楚钱款的性质,并最好留有凭证,比如借据、字条等,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误会和无法举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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