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消委会称因无法达成一致,已指引消费者通过其他途径维权
3月13日,广州市消委会通报了一起发生在美容领域的消费纠纷。丁女士在广州的一家美容机构花了60万元做“剥离”手术。术后,她发现接待方、收款方和手术方不相同,怀疑自己被欺诈。广州市消委会介入后,设施公司仅表示“门诊部使用的产品和服务是有效的”,但却未能提供其他评价资料。
■新快报记者 代国辉 通讯员 穗消委
因为填充玻尿酸,丁女士的面部有些不自然,她为此感到烦恼。于是,情绪低落的她参加了一个心灵工作坊。得知她的情况后,心理导师张某向她推荐了一家美容机构,并称自己在这家机构做微整,效果非常好,价格只需6.9万元。
出于对导师的信任,丁女士在其带领下到广州绮美医疗美容门诊部准备接受“剥离”手术。一位曹姓美容顾问为丁女士定制了整脸“剥离”的方案,报价168万元。
丁女士吓了一跳,明确表示不愿意做。这时心理导师张某表示为其先垫付款项,并以朋友身份为其争取到更大折扣的优惠。丁女士最终选择缩小手术范围,以60万元的价格仅对法令纹和两颊的玻尿酸进行了剥离。
事后丁女士发现刷卡单上的收款方是“广州市美丽田园”,接待方是“绮美”,而手术方是“博妍医疗门诊部”,才惊觉该心理导师是在利用心理治疗过程中的便利,对其进行欺诈。
丁女士还称,三次在“博妍医疗门诊部的价格咨询,所有的报价均是口头报价、手写项目及报价,机构未公示收费标准;操持手术的姜教授自称是延边医学院毕业生,但未能出示本人的医生资格证和学术资格;经过多次沟通,收款方“美丽田园”不能出具发票;“博妍医疗门诊部”第一次和第二次给她脸上注射的“溶脂针”,据称国内没有批准过任何此类产品的使用许可;而“博妍医疗门诊部”一名美容顾问向丁女士解释“他们自己调配的配方,可以当场喝给病人看”。
广州市消委会接丁女士投诉后介入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当事企业张女士辩称无法开发票的原因系绮美医疗美容门诊部刷卡机故障,故该60万元由美丽田园代收;绮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有越秀区卫生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证明;绮美医疗美容门诊部只接受合作机构推荐的客户;“美丽田园”与绮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有合作关系,其本人是该门诊部的隐名股东;该门诊部使用的产品和服务是有效的(但未提供评价资料)。
广州市消委会表示,因当事人双方争议过大,无法达成一致,已指引消费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通过其他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