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起开始试点

  新快报讯 记者高镛舒 通讯员粤农农轩报道 11月5日,新快报记者从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获悉,广东、福建、江西、湖南、广西和海南六省(区)为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区域化防控,禁止区外部分活猪调入,本月底起开始试点。

  近日,中南六省(区)防控应急指挥部联合发布《关于中南区试点实施活猪调运有关措施的通知》,明确2019年11月30日起,中南六省(区)将严格检查进入本区的活猪(种猪、仔猪除外;在2020年11月30日前,符合中南区跨大区“点对点”调运备案条件的生猪除外),自2020年11月30日起,中南区内省(区)与省(区)之间禁止活猪跨省(区)调运,种猪、仔猪除外。

  对违规进入的予以劝退,不听劝退的进行无害化处理。各地也将切实加强巡查监管,加大对辖区内养殖场户、屠宰厂(场)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养殖场户、屠宰厂(场)、交易市场、冷库等把好生猪和生猪产品来源关口,禁止屠宰厂(场)接收不符合调运规定的活猪,禁止接收未经备案的生猪产品。

  其中,中南区在推动实施“变调猪为运肉”措施时,充分考虑了这一转型升级政策方向和当前稳产保供实际,特别规定在2020年11月30日前,符合中南区跨大区“点对点”调运备案条件的生猪仍可调入中南区。为确保种猪、仔猪调运通畅,特别规定对种猪、仔猪不采取限制性调运措施。

  早前,广东、福建、江西、湖南、广西和海南六省(区)政府联动协作,共同签署了《中南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区域化防控合作协议》,六省(区)防控应急指挥部联合印发《中南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区域化防控方案》,顺应猪肉消费升级和生猪疫病防控的客观要求,变革传统生猪调运方式,先行先试,推进“运猪”向“运肉”转变。加大区域内生猪产销对接,科学规划生猪屠宰加工产业布局,实现主产区就近屠宰,推行猪肉产品冷链调运,加快建立冷鲜肉品流通和配送体系,推行育、繁、养、宰、销一体化的融合发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