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下属曾称交管总站“遍地黄金”
因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原广州市从化区交通局局长、党委书记钟继阳被判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3月25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判决书还透露出了更多细节,钟继阳受贿570万元,担心事发,后来将140万元分5次退还。此外,他一手提拔其下属赖某,而想再一次提拔赖某成为交通局党委副书记时,下属赖某以“交通管理总站遍地黄金”拒绝了他,并要求去当从化交通管理总站站长,最后从中“搞创收”获利80万元。
■新快报记者 何生廷
曾担心事发分5次退还140万元
2019年8月26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钟继阳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
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5年,被告人钟继阳在担任从化市(区)交通局局长、党委书记期间,利用其负责主持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及影响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帮助,先后收受赖某、包某明等人贿赂,共计人民币570万元(其中140万元于案发前退还行贿人包某明)。
其中,在2005至2009年,钟继阳利用其主管非自营客车清理工作和客运企业改制工作的职务便利,为赖某等人在“安顺联合大车队”改制中获取最大利益,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出资200万元购买了广州顺途公共汽车有限公司的股份435股(经鉴定,价值435万元)。钟继阳收受赖某等人所送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235万元。
“我这样输送利益给钟继阳,是为了他对我提拔多多关照。”赖某说,在2005年之前,他一直在偏远地方工作,钟继阳上任后把他调回局里,并一步步提拔重用,从办公室主任到党委委员、交管总站站长、执法局局长,在这一过程中,赖某还送了79万元感谢费给钟继阳。
放任下属“搞创收”80万元
而在贪污罪方面,2005年至2012年,钟继阳指使他人以虚构工程项目、虚增公路工程量等方式套取市政工程款项共计人民币863.46万元据为已有。
此外,在滥用职权方面,法院认定,时任广州市从化区交通局党委书记的钟继阳在2014年至2015年间,滥用职权,放任下属赖某采用公权力胁迫货运车主和司机加入货运协会并缴纳会费等手段,以协会收费的方式代替行政执法处罚,经审计,以该方式共收取费用人民币803300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据钟继阳下属赖某介绍,从化货物运输协会于2014年9月成立,业务上在交通总站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装载标准由执法局指导,“对入会的车辆协会没有要求统一标识,但是各个入会的公司都有自己标识,以便让执法人员进行识别,执法人员对入会的规范装载的车辆进行免查、免予处罚、从轻处罚这三种执法形式;而对没有入会、加高栏不规范装载的车辆进行从严处罚。”
对此,钟继阳供述说,“我曾一度还想提拔赖某作为交通局党委副书记,但是赖某拒绝我,自己要求去当从化交通管理总站站长,我当时对他说交通管理总站连工资都发不起(当时是依靠罚没款返还的形式自行获取经费),你去那里有什么用?但当时赖某说,交通管理总站遍地黄金,只是不会利用。”
钟继阳表示,他知道赖某对交通行业,特别是车辆管理方面都有独到方式方法,遂在2009年提拔赖某为交通局党委委员、交管总站站长兼交通局执法科科长,全面掌管了交管的行政审批和执法大权。“不到半年时间,交通管理总站以及下属行业协会交通协会,骤然经费非常充足。”
法院认定三罪并罚获刑13年半
在庭审中,钟继阳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的事实和罪名均无意见,表示认罪。
经审理,荔湾区法院认为,钟继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应予以惩处。钟继阳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2020年3月25日,荔湾法院作出判决,钟继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钟继阳退出的受贿违法所得人民币430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退出的贪污违法所得人民币863.46万元,发还广州市从化区地方公路站(由广州市从化区监察委员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