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李拉 通讯员 印锐 继大幅提高广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后,今年8月,广州市根据相关救助标准与低保标准联动机制,大幅提高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城镇“三无人员”、福利机构供养人员供养标准和孤儿养育标准,提高平均幅度达到29.23%。

  具体提高的标准是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按低保标准的1.5倍同步提高,从每人每月975元提高到1260元,城镇“三无人员”和福利机构供养人员供养标准从1177元提高到1521元,孤儿养育标准从1547元提高到2000元。

  据悉,提高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将进一步加大对低保边缘困难人群的救助力度,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除不享受现金补贴,基本上可以享受与低保对象同等的其他社会救助待遇,如医疗、住房、教育资助、价格补贴、低收入居民消费性政策优惠减免等综合保障;提高城镇“三无人员”、福利机构供养人员和孤儿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进一步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