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某某在海珠法院受审。 通讯员 黄洋洋 陈建忠 摄

  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冠南 实习生/周佳琪 通讯员/袁庆波 黄洋洋)90后男子多次假冒民警招摇撞骗,两次被判刑,出狱后又重操旧业,谎称能代办驾照、车辆通行证、疏通法院关系,骗取多名受害人共计超过10万元。近日,广州市海珠区法院以犯招摇撞骗罪判处该男子戴某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

  戴某某生于1991年6月,2011年1月20日曾因犯招摇撞骗罪、盗窃罪被佛山南海区法院判刑3年3个月,2013年5月27日刑满释放。不到一年,2014年4月23日他又因招摇撞骗罪被广东郁南县法院判刑2年,2015年11月1日刑满释放。今年4月25日,他又因涉嫌招摇撞骗罪被刑事拘留。

  据指控,戴某某冒充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区分局刑警大队民警“徐某某”身份,通过QQ结识了被害人邹小姐。今年1月,刑满释放后的戴某某,将以前QQ的联系人加微信好友,又与邹小姐取得联系。两人在微信上经常聊天,戴某某逐步骗取了邹小姐的信任,他首先谎称可以为邹小姐代办驾照,只要2000元就可全部办好。见邹小姐上钩后,又逐步以代办车辆通行证、疏通法院关系为借口,先后骗得邹小姐及家人8万余元。此外,戴某某还以帮人办理毕业文凭并介绍工作为借口,骗得张某某人民币19800元,骗得另一被害人7450元。

  被害人邹小姐说,戴某某本人留短发、长得浓眉大眼,对方一直假冒民警徐某某并给他看过“警官证”,因此自己一直以为对方是个年轻有为的“帅哥刑警”。这期间,戴某某曾以领导要过生日为由,让邹小姐给钱,还让其到酒店开房送钱。后来,由于戴某某突然失联,邹小姐在佛山南海区公安分局核实后报警。

  戴某某受审时只承认骗钱,不承认伪造国家机关证件,他说用来骗人的人民警察证、居民身份证是他捡的。

  海珠法院审理后认为,戴某某多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情节严重,而且是累犯。综合本案犯罪情节,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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