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成小珍 通讯员 粤教宣) 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该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任职资格培训工作纳入校长、园长全员培训规划,确保校长、园长全部持证上岗。

  据了解,任职资格培训对象为国家和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校长、园长(含副校长、副园长)或拟任校长、园长(含副校长、副园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遴选符合条件的校长、园长参加培训,落实校长、园长持证上岗要求。

  《通知》中说,任职资格培训时间不少于300学时,内容为理论学习、跟岗实践、网络研修和案例研究四个模块。培训结束后,教育行政部门及时组织专家对培训机构的办班情况进行评估验收,验收通过后,核发《广东省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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