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谷立辉 通讯员/龙许 王家雄)14日,肇庆市德庆县人民法院对犯有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陈泽民、陈海泉、莫镇华等三人分别判处2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4年8月,陈泽民等人在未有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德庆县回龙镇戴垌村委会下戴村逢塘一个果园内设立一个小冶炼场,对外宣称是用作提炼金银,实则是想通过矿场来掩盖制毒。今年1月份,德庆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在回龙镇一果园处有人可能从事非法活动,接报后公安机关立即进行调查,经过慎密侦查,证实陈泽民等人购买大量的制毒原料,意图制造毒品。

  公安机关在对该矿场进行搜查发现场内用作毒品原料盐酸134桶约重3390.2公斤,硫酸104桶约重3900公斤,两种原料合计达7290公斤。后经肇庆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现场扣押的物品进行检验,检出氢离子、氯离子、硫酸根离子。

责任编辑: GDN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