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一小区外人行道上停满了一排排车辆,俨然成了一个露天“停车场”。 南方日报记者 肖雄 摄天河区一小区外人行道上停满了一排排车辆,俨然成了一个露天“停车场”。 南方日报记者 肖雄 摄

  “停车贵停车难”日益严重,广东省消委会11月30日发布《广州地区住宅小区停车收费 服务调查评议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直击消费者痛点。“报告”显示,九成消费者反映实行“价格新政”后,广州市停车费出现不同程度的飙涨,供需矛盾 进一步激化。对此,广东省消委会认为,停车费管理完全放开条件不成熟,建议分类管理,逐步放开,实施分类价格管理。

  停车费暴涨消费者纷纷吐槽“停不起”

  据 广东省环保厅统计的数据显示,2015年广州汽车保有量达到221万辆。不包括外地入穗车辆,广州仅每年新入户车辆就达到12万辆。而截至2015年9 月,广州市在册规范停车位约66万个,缺口超过150万个,汽车与停车位的平均比例为1∶0.3,远低于发达国家的1∶1.3,离国家发改委公布的 2014年国内大城市汽车与车位比1∶0.8也有较大差距。

  一边是快速增长的汽车消费需求,一边是日渐暴露的停车保管服务滞后。与此同时,广东自2015年8月15日放开停车价格管理,政府指导价转向市场调节。车位原本供给十分不足的广州等一线城市住宅小区受冲击尤大,各种消费矛盾升级。

  调 查结果显示,近九成(86.55%)受访者认为“所在小区停车收费太高或偏高”,约九成(89.11%)受访者反映,实施市场定价后小区停车费上涨,逾六 成(66.05%)反映涨幅超过50%,三成半(35.17%)反映涨幅超100%。由此可看出,住宅停车收费有普遍涨价趋势,涨势甚至出现超100%的 价格飙升。对此,消费者纷纷吐槽“停不起”,并最终将矛头指向了市场调节,超八成(84.69%)受访者认为是市场定价“直接导致了停车费涨价”。

  小 区停车服务定价调价如何确定?由谁说了算?调查发现,七成半(75.21%)的受访者表示是由“物业管理公司内部制定后直接告示执行”,而由物业管理公司 提议并经“双过半”业主或业委员同意仅占13.45%。“报告”启动的志愿者实地体察调查也发现,大多数住宅小区车辆保管费调整规程存在不透明、不合规、 不合理现象,经营车往往将车位不足作为提高收费的理由。由此可见,关于小区住宅停车服务定价调价,物业管理公司处于绝对主导地位,消费者由于参与度小,话 语权弱,《消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合法权益难以落实到位。

  省消委会建议:政府引导,分类定价

  广 东省消委会认为,停车收费服务矛盾是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产物,其根源在于汽车保有量与停车位巨大缺口所形成的供求矛盾,政府及有关部门希望通过放开停车价 格管理,发挥市场价格机制作用,调节供需不平衡、供给不足,从理论上看是可行的,也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但就目前条件而言,由于供需缺口过大、小区车 位产权结构复杂、业主委员会普遍缺位、市场缺乏竞争、经营处于垄断等多层次原因,住宅小区停车收费管理全部放开条件不够成熟,完全由市场调节不是最佳方 式,容易引起消费矛盾纠纷和市场混乱无序,导致消费环境恶化,触发诸多社会问题。省消委会认为,解决停车消费矛盾的根本出路是扩大供给,政府及有关部门当 务之急是,规范并引导市场积极投入停车场所建设,提高供给,保障基本的需求。

  为 缓解广东省小区停车消费矛盾,省消委会建议,一是强化政策引导和规划指导,着重加大旧停车场地改造力度,增强新建小区停车设施保障,从根本上解决停车位供 给不足问题。二是重新评估停车场收费定价管理“新政”,要在广泛吸纳各方意见,积极参考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科学价格政策,对小区停车服务实施不同于商 业停车服务的分类价格管理。三是加强停车服务市场监管,加大力度整治各种价格违法乱象,严厉打击利用垄断优势强行涨价、超高涨价等违法行为,逐步引导经营 者规范合理定价,确保消费安全和谐。四是建立价格协调机制,通过举行价格听证、培育业主自治组织等方式,提高消费者对议价定价的参与程度及话语权。

责任编辑: GDN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