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曾卫康 通讯员周小莉)日前,广州市越秀区出台电梯加装补助政策出台,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增设电梯全体出资人可以获得“一梯10万元”的政府财政补助。对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的补助,每台电梯最高给予补助5万元。

  许先生是越秀区北京街的居民,住在6楼,三年前就牵头征求过住户关于加装电梯的意见,当时因电梯外壁会挡住底层住户家的光线,初步方案卡住了。许先生向越秀区电梯办咨询政策,了解到现在可以把更小型的电梯安装在中间,减少对底层住户采光的影响。他打算再次征求住户的意见,并跟加装电梯党员志愿服务队多联系,争取尽快把电梯加装的事落实下来。

  荔湾、天河等区加装电梯优惠政策出台后,日前,《越秀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助资金管理规定》正式出台。

  越秀区电梯办有关负责人表示,经市场监管部门在今年6月1日当天及以后发出《电梯使用登记证》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增设电梯全体出资人可以获得“一梯十万元”的政府财政补助。规定暂时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三年至少加装360台电梯

  根据《越秀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广州市越秀区计划三年内完成不少于360台加装电梯的目标。区电梯办负责人袁中蕾介绍,正进行的旧楼全面摸查行动,由居委会等对全区4到9层旧楼是否具备加装电梯条件作现场勘查,并给出初步指导意见,预计六月中旬前完成4500多栋旧楼的排查。对有加装条件的楼宇,各居委会可以根据具体楼宇的情况来组织相应的人员组成团队,整合资源,比如采取驻点律师加居民议事会或居民小组等的方式,因地制宜地推动一梯一团队的建设,为有加装电梯需要的群众提供零距离的贴身服务。

  据介绍,根据工作人员摸查,越秀区7~9层无电梯旧楼有4516栋,149栋正在申请报批。

  越秀区电梯办有关负责人说,具体的补助申领资格为,上述规定是针对越秀区辖区内在国有土地上取得合法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合法报批手续,已建成投入使用的七层以上(含七层)、多业主、无电梯住宅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持有国土证,7层旧楼以上才可以申请补助。新河浦别墅、持有城中村宅基地证件的旧楼,暂未列入补助范畴。”

  除上述10万元补贴外,越秀区有关部门对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低收入等困难家庭,再对其所分摊的电梯增设设计费、电梯设备购置费、电梯工程建设费按规定给予补助。对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的补助,每台电梯最高补助5万元。

  采取先建后补原则

  越秀区电梯办有关负责人说,补助发放采用先建后补的原则,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人在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后向所属街道办事处提出补助申请,原则上要求同一台电梯项目的所有补助申请由报建时出资人共同授权委托的牵头业主代表统一办理。

  各街道在每月末将辖区内本月拟补助的名单和补助金额报区电梯办备案;如涉及低保、低收入困难补助对象,经街道、区民政部门核实后还要由民政部门在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据了解,公示结束后,越秀区电梯办将拟补助情况报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发放加装电梯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