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 记者罗仕、通讯员来穗宣报道:6月26日,记者从广州市来穗局获悉,《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及实施细则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全市172个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的积分制服务管理受理窗口将同时接受积分制服务申报,“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同步开放。

  按积分高低享受公共服务

  据广州市发改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及实施细则通过制订科学的积分指标体系,按个人自愿和属地申办的原则,将个人条件和社会贡献情况换算成积分,再将积分与公共服务挂钩,按积分高低享受公共服务。同时,将现在由各单位分别实施的积分制入户、积分制入学、积分制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及其他权益和公共服务统筹起来,统一制度框架,使用同一积分指标体系、统一操作流程。

  即将实施的积分制服务政策设计了包括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3部分积分指标体系,其中基础指标包括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文化程度和年龄;加分指标包括技术能力、创新创业、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服务行业、社会服务和公益、纳税情况、表彰奖励;减分指标包括信用情况、违法违规与刑事犯罪。

  据悉,各部门将依托同一信息系统开展“一网式”积分服务工作,对来穗人员积分进行审核认定,既方便群众办事,又提高工作效率。

  通过预审再去窗口提交材料

  广州市来穗局表示,7月1日起,来穗人员可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有效的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计分的相关材料,待预审通过后前往居住地积分制受理窗口提交材料。

  来穗人员最终积分由各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认定,并可根据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定期调整和申请调整。申请人可凭积分享有的各项公共服务内容及对应的分值和条件,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会同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予以确定,并根据全市或各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需要予以调整。

  此外,广州市来穗局提醒: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为基础性常态化工作,如需申请办理积分制入户、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等特定基本公共服务的来穗人员,可留意各职能部门另行制定的申请条件、流程、材料等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申请时间先后对积分最终认定没有影响,建议来穗人员在熟悉各项服务政策后再行申报,以错开申报高峰,避免重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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