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沈婷婷
7月11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深圳市龙岗区总工会原正处级干部戴海清决定逮捕。 经查,犯罪嫌疑人戴海清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涉嫌构成受贿罪。目前,案件正在审查起诉之中。
责任编辑: GDN007
文/羊城派记者 沈婷婷
7月11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深圳市龙岗区总工会原正处级干部戴海清决定逮捕。 经查,犯罪嫌疑人戴海清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涉嫌构成受贿罪。目前,案件正在审查起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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