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警市区三大队在枫溪广场附近设卡查车,一名被拦下的轿车驾驶员竟主动向民警哈气,表明自己没有喝酒。经检查,他确实没有酒后驾车行为,但最终却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5000元。到底为何?

  9月22日凌晨2点多,交警市区三大队组织警力在枫溪广场附近设卡查车,一辆红色轿车在临近卡点时突然掉头逆向行驶,执勤民警立即对该轿车进行拦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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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警市区三大队民警 林洪波:驾驶员主动走过来,说他没有喝酒,然后主动对我哈气,说你看我没有喝酒。他确实没有喝酒,但是他的行为却很可疑。

  执勤民警对该驾驶员随身携带的证件进行检查,均未发现问题,但在对车身进行检查时就发现,车牌被“动了手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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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驾驶员赵某是湖北人,其轿车也是湖北牌照的。近期他来到潮州后,因为担心路况不熟出现违章情况,便使用磁铁性贴牌,将车牌的“鄂”字贴上“粤”字,数字“5”贴上字母“X”,并驾车上路行驶。因为知道自己变造车牌属于违法行为,所以才会一看到交警设卡就想掉头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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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警市区三大队民警 林洪波:他将原来的车牌“鄂Q5F831”变造为“粤UXF831”,他的行为属于变造车牌并上路行驶,我们根据法律对其进行5000元的罚款和15天的行政拘留。

  使用变造的机动车号牌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扰乱了交通秩序,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确实该罚。希望大家都遵章守法,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