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时报讯(记者/王崇人通讯员/袁武)以给鱼塘清淤泥为名,伙同他人盗采矿产。近日,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将潜逃两年的嫌疑人谭某抓获归案。

  高明区境内矿产资源丰富,经济价值高,少数人铤而走险偷挖盗采矿产资源,不仅造成国土资源损失,还破坏了当地自然生态。2015年,更合镇国土部门报案称,从2013年4月份开始,该镇船田片区、小洞片区、巨泉村片区的多个属国有资源的鱼塘及耕地被盗挖陶瓷泥,价值约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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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初步侦查,一个以梁某为首的盗采团伙浮出水面。原来,这些鱼塘、耕地下面都是陶瓷泥,使用者只可以在上面养鱼、耕种。但梁某等人经常以帮鱼塘清理淤泥为名,大肆盗挖陶瓷泥,并销往新兴、云浮、江门等地的陶瓷厂。该案中,梁某等人先后落网,但团伙成员之一的谭某却仍然在逃。

  今年7月9日,民警发现谭某出现在肇庆市端州区,立即开展抓捕行动并将其成功抓捕归案。

  民警介绍,该团伙反侦查意识相当强,一旦发现陌生人接近,就有人盯梢跟踪。此外,盗采点只有一条简易机耕路进出,该犯罪团伙多次以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等方式,阻碍国土部门人员入内开展执法检查,侦查工作难度相当大。

  专案组民警乔装打扮,来到盗采点四周的山头,研判地形情况,以便制定抓捕方案。经过一个多月的跟踪侦查,专案组逐渐摸清了该团伙的组织结构、首要分子情况、运输车辆信息等。

  2015年10月19日凌晨,抓捕民警摸黑向盗采点推进。快接近时,盗采点内圈养的狗吠叫起来,里面灯光随即熄灭,挖掘机作业的机械声音也停止了。为免打草惊蛇,抓捕民警暂时后撤到合适位置,静待时机。约半小时后,盗采点内的灯光再次亮起,机械作业声也重新响了起来。见抓捕时机成熟,专案组民警突进盗采点,一举抓获梁某等24名嫌疑人,现场缴获作案泥头车10辆、挖掘机6辆以及对讲机等作案工具一大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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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