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讯 (记者 王迅)近日,泰安市破获了一起以校园贷为名的诈骗大学生案,犯罪嫌疑人虚构自己或自己的朋友是某校园贷款网络金融平台内部工作人员,声称需要帮忙“刷单”走业务量、提升业绩,以给好处费给提成为诱饵,骗取在读大学同学、朋友以及他们的大学同学、朋友等大量钱款。

  截至目前,初步证实上当受骗在读大学生90余名,涉及山东、辽宁、黑龙江、河南、天津等省市39所大专院校,涉案金额18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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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名大学生参与校园贷“刷单”被骗

  2017年8月9日,家庭住址在泰安肥城市陶山辖区的济南某校2016级学生张某等多名在读女大学生到报案称:她们应王某的请求,帮助其“朋友”刷业务量办理“校园贷”,贷款到账后把钱款转给王某,王某再转给她的朋友,由她的朋友从公司后台还款、“销户”。但是,她们现在却不断收到放贷公司的恶意威胁短信和电话骚扰,查询发现自己产生了大额欠款和逾期还款罚金。为此,他们怀疑被骗,特来报警。初步统计受害大学生超过10人,涉案价值15万余元。

  接到报案后,泰安市公安局陶山分局高度重视,研判认为,该案涉嫌利用“校园贷”等网贷业务实施诈骗,受害者多为学生,于是连夜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取证,查找犯罪嫌疑人王某的下落。

  据了解,在被害人同意帮忙“刷单”后,犯罪嫌疑人王某或介绍人让被害人手机下载安装贷款手机软件注册,或者直接在网上注册。注册、申请贷款时,只填写被害人真实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所在大学校名、视频认证信息,而父母姓名、同学姓名、辅导员姓名等贷款需要的联系人资料则填写王某编造的资料。王某把编造的资料或直接发给被害人,或发给介绍人再转发被害人。

  贷款成功款项打入被害人账户后,无介绍人时,被害人留下数百元提成后,余款转给王某;有介绍人时,被害人留下数百元提成后,余款转给介绍人,介绍人留下数百上千元提成后,剩余款转给王某。犯罪嫌疑人王某赃款到手后,修改被害人登录资料,告诉被害人贷款已经偿还、账号已经“销户”。因注册信息被修改,被害人无法登录,从而错误地相信贷款已偿还、账户已“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