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2019年5月15日举行立法听证。佛山市政府网近日对立法听证会参加人员进行公示。

  全文如下: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促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提高立法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3号)等有关规定,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司法局定于2019年5月15日9时至12时在佛山市禅城区城门西路4号西二楼会议室举行《条例》立法听证会。现将参会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一、听证主持人

  李嘉贤,工作单位: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听证陈述人

  陈泳槟,工作单位:佛山市司法局

  三、听证参加人

  吴兴印,工作单位: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

  钟  坚,工作单位:广东通建律师事务所

  杨小菁,工作单位:广东创誉律师事务所

  罗海林,工作单位:白燕社区 

  赖惠娟,工作单位:名苑华庭物业管理公司

  郑伟元,工作单位:佛山市伴侣动物保护协会

  林松宾,工作单位:佛山市瑞鹏宠物医院有限公司

  植成飘,工作单位:噜噜宠物美容店

  彭丽英,工作单位:佛山市生命加月子会所

  干春萍,工作单位:退休人员

  阮  政,工作单位:佛山南海万达广场

  范晓玲,工作单位: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宣传文体局

  特此公告。 

  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佛山市司法局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