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时报讯 东莞一家便利店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倒闭,欠下工人工资近2万元。市第二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该公司老板多次答应付清欠薪却未依时兑现,也未依法申报财产。日前,该公司被法院重罚10万元,并已缴纳罚款。
2016年9月,位于长安镇的东莞市全天便利店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倒闭,欠下工人工资。员工高某等三人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长安仲裁庭申请仲裁。仲裁期间,双方达成调解,约定便利店公司老板温某于2016年10月3日前一次性向高某等三人支付工资21500多元。但仲裁书生效后,温某只付清其中一名员工的工资2200多元,对员工高某、曾某二人的欠薪共19200多元并未依约履行。
执行法官打电话、发微信敦促数十次,但温某口头答应,却一直分文未付。
2017年2月28日,经执行法官多次责令,温某终于到法院协商还款事宜。当天,温某付了员工曾某的全部工资6000元以及高某的部分工资5000元共计11000元,尚欠高某8000元。温某承诺余款在3月31日付清。因温某此前没有依法履行付款义务,也没有向法院申报财产,法院决定对便利店公司予以罚款。每个案件罚款5万元,两个欠薪案件共罚款10万元。收到10万元大罚单的温某,仍未按照承诺在3月底付清剩余欠薪,也没有在法院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
5月22日,温某被法院予以司法拘留。被戴上手铐的温某赶紧筹钱,缴纳了全部剩余欠薪和罚款,并写下检讨书。因其认错态度较好,法院对其提前解除司法拘留。
法官说法
妨碍执行 单位罚款最低5万
负责执行本案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江法官称,便利店公司数十次违反付款承诺,未依时付款,也未向法院申报财产,其行为已构成妨碍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对于妨碍执行的单位,罚款金额从5万元到100万元,即最低罚款额为5万元。欠账者不要有侥幸心理,否则将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