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街区等特色建筑物,可以安装与其建筑风貌相协调的特殊样式的门楼牌(记者 曹雪琴 摄)历史文化街区等特色建筑物,可以安装与其建筑风貌相协调的特殊样式的门楼牌(记者 曹雪琴 摄)

  由于缺乏统一管理和规划,当前,我市门楼牌缺失、错乱等现象较为普遍。为推动门楼牌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提升城市形象,我市出台了《东莞市门楼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从今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公安部门为门楼牌管理的主管部门,建筑物投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在申请房产测绘前到建筑物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门楼牌号。

  政策背景

  门楼牌重错乱漏现象较为普遍

  当前我市房屋建筑门楼牌存在较为普遍的重、错、乱、漏现象。此前,我市公安局对全市房屋建筑门楼牌信息进行采集,共采集信息126.3万条,其中“未悬挂门楼牌”的信息45.7万条。这意味着,全市逾1/3房屋建筑缺失门楼牌。

  公安部门还发现,当前我市仍“存在大量正在使用的路街巷信息未经法定命名的情况”,且不少门楼牌信息不规范,导致门楼牌信息重号、跳号等问题普遍存在。

  适用范围

  全市建筑物须按标准地名设门楼牌

  《办法》明确了我市楼牌号的编制、使用、设置及管理等内容。《办法》规定,我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街巷两侧的院落、独立门户,以及住宅小区、商业区、工业区内的建筑物,都应当设置门楼牌标识地名,并以市民政部门公布的标准地名作为依据。

  《办法》还规定,规划、国土、房管、民政、住建、税务、城管等部门以及邮政、电信、电力、燃气、供水、银行等单位在登记地址信息时,应当以公安部门设置的门楼牌号作为法定地址信息。

  编制原则

  新建筑物按道路街巷走向编号

  《办法》还规定,门楼牌号的编制应当遵循统一管理、方便群众、尊重历史、保持稳定的原则。其中,依法被确认为文物、历史文化街区等特色建筑物的,可以安装与其建筑风貌相协调的特殊样式的门楼牌。

  除历史形成的编号顺序以外,新建的路、街、巷的门楼牌应当按道路、街、巷的走向进行编号。其中,东西走向的,由东向西编号,北侧为单号,南侧为双号;南北走向的,由北向南编号,西侧为单号,东侧为双号。门楼牌号应当按照顺序排列,不得无序跳号、重号。

  跨镇街(园区)建筑物的门楼牌号的编制由所涉镇街(园区)公安分局协商解决,存在争议的报市公安局核准。

  特色建筑物安装的特殊样式门楼牌,其具体样式由市公安局会同市规划、房管、文广新等有关主管部门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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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楼牌安装标准:

  (一)沿街建筑物的门牌应当安装在面对正门的右上方距地面2.1米处;

  (二)楼牌应当安装在房屋两侧外墙上,并安装在2-3层之间,被其他建筑物遮挡的,可安装在3-4层之间;

  (三)同一道路、街的门牌或者同一住宅区的楼牌,应当安装在同一水平线上;

  (四)有特殊情况的,由公安派出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安装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