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进入初夏,天气炎热起来。6月1日起,劳动者将迎来为期5个月的高温补贴发放期。

  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等规定,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当前,我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则每人每天6.9元。

  昨日,记者从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支队处获悉,劳动监察支队高度重视保障劳动者依法享受到高温津贴的权利工作,将在6月中下旬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检查用人单位高温津贴、提供清凉饮料等发放情况。

  劳动监察支队提醒,如果员工发现企业存在未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的情况,可向企业所在地村(社区)人力资源服务站、镇街人力资源分局以及市人力资源局反映,或者直接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人力资源部门将会核实相关情况并依法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