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时间网讯 维修资金电梯备用金,是《东莞市房产管理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实施细则》的一大亮点。什么是维修资金电梯备用金?哪些电梯紧急情况可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电梯备用金?

  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心回应:物业共用设施设备(仅限于电梯)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相关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相关业主同意实行一次性表决的方式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可以按幢设立用于电梯紧急情况下小额维修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备用金(以下简称备用金),并授权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进行备用金使用、再申请的审核。

  电梯紧急情况是指因电梯发生事故或其他原因导致电梯或零部件损坏、故障或需要维修、更新后方可投入使用等情况,具体项目包括:

  1、电梯的动力、承载系统(如:电机、减速机、曳引机、钢丝绳、曳引轮、轿厢等)。

  2、电梯的控制系统(如:控制柜主板、控制柜变频器等)。

  3、电梯的安全部件(如:门机、限速器、安全钳、制动抱闸、门锁、防夹装置、限载保护装置等)。

  备用金设立的数额上限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首期应收总额的10%,由市房管局从业主的维修资金账户余额中计提,无需另行缴存;业主维修资金账户余额不足应计提金额的部分,由业主另行补缴。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持业主大会会议设立备用金的决定,向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备用金设立手续。备用金一次性表决的期限自设立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须重新办理。

  备用金使用时,单项物业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的费用不高于10000元(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