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经常乘渡轮的市民注意了!根据交通部《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规定》和上级政府部门的工作要求,虎门渡口自2017年12月起试行旅客实名登记制,在三个月的过渡期内得到了广大旅客的理解和支持。为进一步加强旅客管理和渡运安全管理,虎门渡口自2018年3月1日起,旅客过渡(含骑乘单车人员)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未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旅客谢绝乘坐渡轮。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以下证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身份证件(包括:军官证、 文职干部证、 士兵证、 离休干部荣誉证 、军队退休证、 文职干部退休证、 军事院校学员证)
(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身份证件(包括:警官证、 文职干部证 、士兵证 、离休干部荣誉证 、警官退休证、 文职干部退休证、 军事院校学员证)
(5)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
(6)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7)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8)外籍人员护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证(或临时居留证)
据“流行虎门”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