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现场 交警供图■事故现场 交警供图
女司机醉驾时还弯腰捡拾手机,车辆失控撞上路边货车 交警供图女司机醉驾时还弯腰捡拾手机,车辆失控撞上路边货车 交警供图

  东莞交警连日查处多名酒驾司机

  交警部门对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一直采取“零容忍”态度

  东莞时间网讯(记者 程癸键 通讯员 戴小星)4月16日早上,一辆小车突然冲入石龙镇中心小学,撞倒围墙上的铁栅栏。交警部门介入调查发现,肇事司机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46.2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连日来,东莞交警先后查处多名酒驾司机。酒驾引发的事故也并不鲜见,一名女司机醉驾撞车,导致自己当场昏迷不醒。东莞交警表示,交警部门对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一直采取“零容忍”态度,常态化开展酒后驾驶专项整治统一行动,在全市营造浓厚的打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氛围。

  酒驾猛于虎。东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要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案例一

  醉驾男子早晨开车撞上学校围墙

  4月16日6时10分许,在石龙发生了惊险的一幕:一辆小车在没有任何征兆的前提下,径直撞进了石龙镇中心小学内,所幸当时还未到上学时间,事故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事发后,石龙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有一辆小车单方面撞倒了石龙镇中心小学的围墙栅栏,怀疑司机酒后驾驶。接报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通过视频监控可以发现,在6时12分许,一辆粤S轿车行驶至石龙镇绿化东路中心小学门前路段时,径直撞上了小学大门旁的围墙,并将围墙上的铁栅栏撞倒,造成轿车与围墙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勘察完现场后,民警联系吊车将肇事车辆从校内吊出,并随即对司机的血液酒精含量进行抽血检验。经检测,司机郑某的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46.2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郑某称,其15日晚与朋友在博罗县石湾镇聚会,其间喝了五六杯啤酒和鸡尾酒,随后再到附近的大排档吃宵夜,散席的时候已近16日凌晨5点。散席后,郑某认为此时不会有交警查车,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送朋友回石湾的家,然后再自己一个人驾驶车辆回自己在石龙的家。当行至石龙镇绿化东路中心小学路段时,因不胜酒意和疲累,就发生了车辆失控撞向学校外墙的交通事故。

  案例二

  说好酒后让妻来接

  结果坚持自己开车

  在以往交警部门的打击涉酒驾驶查处现场,总能听到那些被查处的涉酒驾驶司机为自己辩解的各种理由,有的是心存侥幸、有的是盲目自信,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的实际情况,那就是当时无人可以代替驾驶。但在东莞谢岗,却有一名涉酒驾驶的司机,酒后明明叫了妻子过来接他,可到头来,却还是被执勤交警查了酒后驾驶。

  4月15日晚上,谢岗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莞惠路邮政分局红绿灯路口开展整治酒后驾驶机动车全省统一行动。21时30分许,黄某辉驾驶一辆黑色小汽车由谢岗镇往樟木头镇方向行驶,被路面执勤民警查出有酒后驾车的嫌疑,其随即被带至路边进行酒精呼气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9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

  原来,黄某辉晚饭时与朋友在谢岗镇喝了一些白酒,饭后专门要其妻子从家中开车来接他,但其妻子在饭店接到他后,黄某辉却意气用事坚持要自己开车。其妻子怎么劝也不管用,考虑到回家也不远,其妻子就没再坚持,结果被民警查获。黄某辉将会受到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并由A2降级至B1,罚款2000元的处罚。

  案例三

  老板酒后竟让喝酒员工“代驾”

  3月14日20时许,松山湖交警大队在辖区内开展酒驾夜查整治行动。在行动中,查获一名酒后驾驶人员周某,经过两次酒精呼气测试,结果分别为42.1mg/100ml和37.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没想到,司机周某趁执勤人员不备之际,逃离现场。

  经过多次传唤后,周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于4月12日主动前往松山湖交警大队自首。

  据周某交代,当天晚上,他和其老板刘某一起在石排镇一家饭店吃饭。席间,刘某和周某都喝了啤酒,周某喝了两瓶。饭后,刘某受朋友邀约需前往横沥镇,刘某深知自己喝酒了不能开车,就让喝得不多的周某开车。当晚,周某开着老板的车沿生态园大道北往南方向行驶至生态园大道与月湖路交叉路口路段时,被执勤人员查获。

  待周某自首后,办案民警通过查询发现,周某并没有驾驶证, 而且还在2013年时曾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缓刑4年。但没想到,周某并没有从中吸取教训,喝了酒还敢无证驾车上路行驶。事后,周某感到非常后悔,也愧对家人,他表示以后再也不敢抱有任何侥幸心理违法驾车上路行驶了!

  目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交警部门对周某驾驶小型轿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500元,并处以行政拘留15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交警部门对周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2000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合并执行对周某罚款3500元并行政拘留15日。而车主刘某把机动车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将被处以1500元罚款。

  案例四

  女司机醉驾撞车昏迷不醒

  4月10日零时40分许,万江交警大队接到事故报警电话,一位车主称自己停放路边的轻型厢式货车被一辆小型轿车无故撞上,车中女司机现昏迷不醒。万江交警大队立即安排警力前往现场处置。

  随着民警的深入调查,结果让人大吃一惊。原来该名女司机陈某当时是醉驾撞上货车,而撞上的过程是一连串的偶然。据陈某朋友称,陈某是在9日20时与几名女性朋友就开始吃饭、喝酒,喝到凌晨时分独自驾车回家的。

  据陈某回忆,当开车途经万江泰新路大莲塘百货商场时,由于接听电话,一时不慎滑落手机,结果在低头弯腰捡手机时又错把油门当刹车,一脚就撞上停在路边前边报案人徐某的货车,造成自己当场昏迷不醒,右脚骨折的交通事故。

  目前陈某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刚完成了右脚膝盖手术。据主治医生介绍,陈某大概要3个月才能恢复健康出院。经鉴定,事故发生时陈某血液样本中酒精含量为180.91mg/100ml,属于严重醉驾。按照法律规定,出院后等待陈某的将是严厉的法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