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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拟认定评定37名特色人才

  对引进的创新科研团队最高给予“资助+奖励”2000万元

  东莞时间网讯(记者 柯兵)东莞市特色人才是指在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重点发展的行业、产业、领域紧缺急需或做出相应贡献的高层次人才。

  近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局获悉,根据《东莞市特色人才认定评定实施细则》,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受理部门审核、资格复核、实地考察、安全信用审查、第三方机构评审(评定类须通过此环节)、市政府审定等程序,2017年下半年拟认定王硕玉等32人为东莞市特色人才,2017年度拟评定王春明等5人为东莞市特色人才。

  认定与评定有何区别呢?

  对此,市人力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认定”意味着这名人才已经获得了相关国家级、省部级、特别分量的市级荣誉、奖项和技术职务及称号,因此,为简化程序,直接将认定为相应等级的特色人才。最显著的是,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东莞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等。

  而评定是指这些人才尚未获得上述荣誉、奖项和技术职务及称号,但本身条件已经达到我市特色人才的标准,按申报程序予以专门的评定。

  无论是认定的还是评定的,都是属于特色人才。我市2016年制定的《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配套实施细则及办理规程,明确了特色人才认定评定及优惠政策,特色人才不受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重点由在莞工作、科研或创业的优秀人才中认定评定产生。

  特色人才在配套资助、创业资助和奖励、居留和出入境、落户、住房、医疗、社保、税收、通关、配偶安置、子女入学、薪酬等方面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其中对引进的创新科研团队给予“资助+奖励”政策,最高额可达2000万元。为东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成为东莞推进“人才东莞”战略的有力抓手。

  记者注意到,近年来,我市的特色人才政策效果显著,截至2017年5月,特色人才已超过20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