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17时26分许,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利用集成指挥平台发现号牌为赣AG0326大客车是“营转非”车辆,进入广惠高速后驶往汕尾方向,有非法营运嫌疑。大队指挥中心根据该车行车轨迹就近指挥高二大队乌塘中队警力开展拦截查处工作。
18时33分,乌塘中队中队长聂国利、副中队长刘国忠在广惠高速35公里将该车拦截。据了解,该车为新国线集团(江西)运输有限公司南昌县分公司所有。
这是2月7日发生在广惠高速上的一幕。据了解,这是2018年春运开始以来,惠州交警部门查出的首例跨市长途非法营运。
据驾驶人吴某交代,长期以来他在家乡南昌以驾驶营运车辆为生,一年多年前购买了号牌为赣AG0326的“营转非”车辆,并挂靠在新国线集团(江西)运输有限公司南昌县分公司旗下。
后来,他结识了惠来人林某,林某长期以来在广州从事运输票点经营生意。春运前由于客源火爆,林某联系了吴某开车来广州帮忙搭载33名乘客由广州去惠来,林某向乘客每人收取150元,并承诺以50元/人的价格作为吴某的回报。虽然明知自己所驾驶的是“营转非”车辆,但利令智昏,他还是抱着侥幸心理接了这单生意。
2月7日下午16点,吴某在天河某加油站接上33名乘客后就上了高速,刚开了一个多小时就被惠州交警拦下了。被拦截后,吴某为了掩饰违法行为,首先出示了“旅游客运”的伪造行驶证,但在证据面前,终于交出该车登记为“营转非”的真实行驶证。
吴某使用的真假两本行驶证,其中真证使用性质注明是“营转非”,假证使用性质注明是“旅游客运”。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执法队员介绍,吴某涉嫌使用伪造证件将面临拘留15天以下,扣12分,罚款2000-5000元、驾驶证降级等处罚;而涉嫌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将交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进行处罚。
市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非法营运车辆无法保证乘客的安全。一些车辆安全状况不佳,保险手续不全。更有甚者,为了多挣钱,往往超员超速,安全隐患极大,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