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到一年,却和妻子分开了三年。苦寻妻子三年未果的男子,终日郁闷,常常借酒消愁。为找回妻子,男子想尽了办法终不能如愿。于是,男子喝得酩酊大醉,借着酒劲拨打 110 报警电话 “ 撒气 ”,谎称自己将妻子砍死,最终男子为自己的恶作剧付出了代价。

  8 月 16 日 13 时许,坪山公安分局坑梓派出所接到一男子报警:“ 今天我和妻子吵架,把妻子砍死了。”

  接报后,坪山公安分局立即组织刑侦、网侦、视侦等相关警力与坑梓派出所民警火速展开案件调查工作。因报警人没说清楚地址,侦办民警多次拨打报警人的电话均显示关机,通过大量的走访调查,也没有了解到报警人所描述的情况,给案件侦破带来极大难度。

  当天晚上 19 时许,在市公安局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最终办案民警在坑梓办事处沙田下廖村一工地找到了报警人黄某,此时黄某正在工地上吃着盒饭。民警靠近黄某,立马闻到黄某身上弥漫着一股浓烈的酒味。

  面对民警的调查,黄某的回答简直让人哭笑不得。黄某说:“ 我没有杀人,我只是喝醉酒无聊谎报警情,我妻子三年前带着结婚证跑了,我和她都没有任何联系,我现在连她在哪里都不知道,我报警说把她杀了,完全是喝醉酒后胡说八道的。”

  据了解,黄某和妻子结婚不到一年,妻子就带着结婚证离家出走,三年来始终没有回来过,黄某怎么也联系不到妻子。黄某多次去妻子的娘家,均没找到妻子的下落。

  黄某说:“自从结婚后就一直对我老婆很好,从来没做过对不起她的事,三年前她带着结婚证不告而别,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想尽办法找她,始终没有结果。这一次,我实在是不知道要怎么办了,借着酒劲报了假警,希望能把她找回来。”

  目前,黄某因谎报警情扰乱公共秩序,被坪山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罚款 200 元的处罚。

  坪山警方提醒,谎报警情不仅是公共资源的巨大浪费,而且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25 条规定: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以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

  深圳晚报记者 李晶川 通讯员 林素云 编辑 高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