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记者李栋 通讯员凌旭莹、张毅涛)“房子买不成,对方拿了钱还跑路,当时以为钱就这么打水漂了!想不到你们这么快就把诈骗分子抓到,而且赶在过年前把钱追回来,太感谢你们了!我们也可以过个安心年了!”昨日,因买房被诈骗的梁女士从广州天河民警手中接到警方锲而不舍追缴返还的百万房款,激动地握着民警的手不断道谢。

  事主:首付150万等过户

  2013年8月,梁女士和丈夫通过房产中介,看中了一套位于天河区金穗路售价285万元的二手房(面积约为81平方米),他们觉得房子符合自己的要求,便向中介表示愿意与业主成交。

  8月28日,梁女士夫妇和业主徐某(女,36岁,湖北人)约在中介公司见面,一起商谈房产买卖事宜。徐某爽快地答应交易,但称该房产目前以200万元抵押给银行,要求梁女士先预付部分房款150万元(含定金)用于还清银行借款,才可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梁女士与徐某签订了《存量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徐某将该房屋出售给梁女士及其丈夫,成交价285万元,梁女士在签订合同后13天内支付房款首期150万元,徐某在收到150万元当日须立即向抵押银行申请涂销抵押手续,并在完成涂销抵押登记及归档等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与梁女士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过户递件手续,过户完成当天梁女士付清剩余房款135万元。签约当天,梁女士通过银行转账向徐某支付定金10万元,两天后又通过银行转账向徐某支付部分房款140万元。

  业主:拖延不办过户且“失踪”

  在总共支付了150万元后,梁女士却不曾想,那天竟变得遥遥无期……

  刚开始,梁女士打电话给徐某询问手续办理情况。徐某称该房产是其婚前财产,现在正和丈夫闹离婚。

  之后一段时间,梁女士多次约徐某见面,徐某以各种理由推却,迟迟未履行相关的房产过户手续,并开始回避梁女士。察觉事有蹊跷的梁女士到房管部门查询,这才发现自己看中的房子已被法院查封,无法再次交易过户。10月初,徐某通过电话明确告诉梁女士目前无法还钱,之后便“消失”了。

  人找不到,钱没得还,房产更是过不了户,无可奈何之下,疑被诈骗的梁女士只能和家人向警方报警求助。

  侦查:

  破获骗案 嫌疑人潜逃

  天河警方接报后立即开展侦查。经查,警方发现,徐某在收到梁女士支付的部分房款150万元后,并没有按照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将该款项用于房屋还贷,而是在收到支付的140万元当日即将款项分批转移。其间,该房产因徐某无力偿还银行贷款而被法院查封。

  徐某在合同签订后,既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过户手续,也没有在无法继续出售房产的情况下将所收款项退还,反而将款项转移,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警方怀疑徐某涉嫌合同诈骗。

  在搜集了多项证据后,警方立即进行立案,并成立专案组,对案件深追细挖。通过事主辨认、研判分析、走访调查等侦查工作,专案组进一步摸清了嫌疑人徐某的作案事实。

  2013年12月24日,警方依法对涉嫌合同诈骗罪、处于哺乳期的嫌疑人徐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万万没想到的是,在取保候审期间,嫌疑人徐某居然弃保潜逃。

  意外:

  嫌疑人装疯 想蒙混过关

  专案组不断加强对徐某亲属的思想攻势,让亲属规劝徐某尽快向警方投案自首。2014年8月3日,嫌疑人徐某在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专案组民警连夜驱车前往五华县押解嫌疑人归案。当民警再次见到徐某时,却被眼前的景象震住了:徐某披头散发,全身脏兮兮,精神萎靡,时而沉默不语,时而大喊大叫,大小便失禁,对民警的提问更是答非所问,语无伦次。根据分析,专案组发现这与办案民警之前所了解的情况十分不符:第一次见嫌疑人徐某时,其精神状态良好,能正常回答民警提问,不排除其想借装疯卖傻来逃避法律制裁,企图蒙混过关。专案组立即将其送往有关司法鉴定部门,对其进行精神状态及法律能力鉴定,鉴定结果证实嫌疑人徐某无精神病。

  结局:

  追回被骗款项 安心过年

  在铁证面前,任凭嫌疑人再狡猾,终究逃不过法律的惩罚。2014年8月6日,天河警方依法对涉嫌合同诈骗罪的嫌疑人徐某执行逮捕。2015年6月12日,天河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罪犯徐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徐某虽然受到了法律的惩处,但事主梁女士被骗的百万巨款尚未追回,民警们依然未敢松懈。此后,天河警方一直设法为事主追缴被骗款项,尽力为事主挽回经济损失。在民警锲而不舍的努力下,在今年春节前,终于为事主追回绝大部分被骗款项,并赶在节前发还给事主,好让事主过一个安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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