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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7年4月10日

  版次:A8

  题目:《银行持刀杀人嫌犯汕尾落网》

  广州日报汕头讯 (全媒体记者陈家源)今年4月8日晚,汕头发生一宗ATM机前抢劫杀人案,致2人死亡。昨日上午,犯罪嫌疑人梁某豹在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汕头市人民检察院以犯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对其提起公诉,梁某豹在法庭上表示公诉机关的指控完全是事实,他对被害人家属道歉,愿意接受法律惩罚。但同时他表示,自己作案时是精神病发作,对自己的行为毫无所知。该起案件未当庭宣判。

  潜逃17小时落网

  据犯罪嫌疑人梁某豹落网后交代,他于4月5日上午从陆丰市乘车前往峡山街道汕尾居委工业区某绣花厂找老乡帮忙找工作,后因工作没有着落身上钱又花光了,遂萌发抢劫念头。4月8日,梁某豹到某超市购买水果刀后窜至峡山街道汕尾工业区广发路附近的某银行柜员机处守候;至当天18时45分,疑犯正准备抢劫在该处存款的男子时,发现后面另有一男子准备过来存取款,因怕后来者影响其抢劫作案,遂持刀连刺后面男子多刀。

  在此期间,正在存款的男子发现危险转身跑开。随后,抢劫未得手的梁某豹拦搭一辆载客摩托车离开现场,当车辆行驶至峡山洋汾陈村团结路一中学附近的偏僻路段时,他再次实施抢劫作案,持刀刺向摩托车驾驶人。第二次抢劫得手后,梁某豹便驾驶抢得的摩托车沿国道往普宁方向潜逃,途中为逃避公安机关追捕,梁某豹偷盗群众衣服换掉身上带血衣服,因不敢回家又无处可去,就藏匿在陆丰市甲子镇一山上某道观旁。

  庭审称自己有精神疾病

  在昨日上午的庭审开始前,法庭对被告人梁某豹的身份进行了调查。

  据法庭调查,梁某豹曾于2008年7月25日因犯抢劫罪被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2011年2月20日刑满释放;因涉嫌抢劫罪,2017年4月9日被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同年4月13日经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分局逮捕。

  在法庭调查阶段开始后,被告人梁某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有两宗,第一宗为故意杀人罪,第二宗为抢劫罪。

  梁某豹在听完上述起诉书之后表示,公诉机关的指控是事实,他对被害人家属表示深深的道歉,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但他称,作案时是精神病发作,对自己的行为毫无所知,回答公安机关的讯问时也是神志模糊。梁某豹称在2016年曾因患精神病到汕尾精神病院住院治疗几个月。

  针对这一问题,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被告人梁某豹所在的村委及所在村村民的证词,证明被告人梁某豹精神正常,以及汕头潮阳看守所关于被告人梁某豹被羁押期间精神无异常的证明。此外,公诉机关还出示了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的鉴定,鉴定结论认为被告人梁某豹存在酒精及美沙芬有害使用,对本案负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目前有诉讼能力。

  两名被害人戴某和曾某的亲属均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其中戴某亲属要求梁某豹支付赔偿金40多万元,曾某的亲属则要求被告人梁某豹支付若干赔偿金,数额按法定数额。该案并未当庭宣判。

责任编辑: GDN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