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晚7时许,有热心市民向交警部门举报,一辆号牌为赣FQ3***的小轿车,从杏花路自东往西行驶,经过潮汕-杏花路口后,竟直接逆向驶入潮汕路,进入汽车总站。

  交警部门接报后,迅速行动,根据市民提供的线索调取周边监控视频,通过排查,迅速锁定违法车辆。

  随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顺利查获违法车辆,并将违法驾驶人移送到交警金平大队五中队进行调查。

  经调查,驾驶员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交警部门也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一次记3分”

  “贪方便。”、“省时间。”许多驾驶员逆向行驶的理由,往往都是如此随意、漫不经心。然而,逆向行驶是一种严重的主观违法行为,它的危害性绝对不容小觑。

  车辆逆向行驶的危害性

  ☞ 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逆向行驶的车辆往往会阻碍正常通行的车辆路线,影响道路交通秩序;

  ☞ 容易重大交通事故,甚至造成车毁人亡的严重后果。车辆“反其道而行”的行为,极易与正常通行车辆发生碰撞,从而给自己与他人的家庭带来不幸与灾难。而且给国家财产也带来巨大的损失。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车辆逆向行驶,不仅会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而且车辆“反其道而行”的行为,极易与正常通行车辆发生碰撞,从而给自己与他人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