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 记者昨天从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2018年6月15日零时至6月18日24时,广东省内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
为加强2018年“端午”期间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确保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畅通,省公安厅、省经济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监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2018年“五一”“端午”期间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决定2018年6月15日零时至6月18日24时,省内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运送自来水生产用的液氯运输车辆、为机场、加油(气)站配送成品油料、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的运输车辆,及医用氧运输车辆不受限制)。据悉, 《通告》所称的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等危险特性,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容易造成人员伤亡、环境污染或者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材料或物品。违反上述限行规定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信时记者罗阳辉 通讯员粤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