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路打尖插队被查

  1月25日上午早高峰,香洲交警大队在人民西路交明珠路口开展打尖插队整治行动。8点15分左右,一辆粤CST×65号白色福特小车见前面右转车道排队长,司机不耐烦,直接开到前面路口处打尖,想快点右转进明珠路。廖警官见状,立即上前拦停小车。

  廖警官让司机出示证件,司机黄某左右摸索了一番,表示出门太急,驾驶证、行驶证都忘带了!黄某才说了两句话,廖警官就皱了眉头,黄某嘴里若隐若现有一股酒味!

  这下问题严重了!交警请黄某下车接受测试,黄某穿着一双拖鞋走下车,一番测试,结果远超醉酒标准!对不起,去中大五院抽血吧!

  这时,车后排坐着的小女孩哭了起来,她看交警要把黄某带走,女孩死死抱着黄某的手臂哭喊:“我要爸爸,我要爸爸!”

  交警看着此情此景心里也不是滋味,决定让黄某跟着交警的车,先把孩子送去学校,再去医院抽血。很不好彩,血检结果为90.2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

前一晚喝了几瓶啤酒

  前一晚喝了几瓶啤酒

  经调查,司机黄某今年37岁,汕头人,是广东某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据黄某交代,前一晚上他和朋友在小区楼下的餐厅吃饭,期间喝了五六瓶青岛啤酒,晚上12点饭局结束,黄某走路回家睡觉。

  一觉睡到早上7点多,老婆已经去上班了,眼看女儿上幼儿园要迟到,黄某穿着拖鞋抓起车钥匙就往楼下冲,开车送女儿去坦洲某幼儿园。谁知在人民西路因为心急插队打尖被香洲交警查获。

  原来是宿醉惹的祸!黄某以为前一天晚上喝了啤酒,第二天开车应该没问题,没想到酒精根本没代谢掉。可叹作为一名律师,黄某只有法律知识却没有医学生理常识,犯下如此低级错误。

  目前黄某已被交警刑事拘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黄某不仅要被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很有可能被吊销律师执照。

  法律法规:

  《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